我把小红书告上了法庭(二):一个5块钱的猫砂盆攻略,是怎么变成一场官司的
上一篇讲了为什么要起诉小红书,这一篇完整还原事情的经过。从买猫砂盆开始,到账号被封,每一步都有据可查。
故事要从一台猫厕所说起
我家养猫。2024年底,我用旧款小佩以旧换新了一台小佩Ultra智能猫厕所。
用过智能猫厕所的人都知道,这类产品的核心卖点是”自动清理”——猫用完之后,机器自动把结团的猫砂和排泄物铲到下面的垃圾盒里,主人只需要定期更换垃圾盒就行。
听起来很方便,用起来确实也方便。但用了一段时间之后,我发现一个问题:
Utra的垃圾盒是耗材,而且只能用小佩官方的,要知道之前旧款的垃圾袋,都是可以买第三方的替代品的。
小佩在每个垃圾盒里都内置了一个NFC芯片。猫厕所工作前会先读取NFC标签,验证通过才启动。如果你换了个没有芯片的普通垃圾袋,机器直接罢工。
官方垃圾盒的价格,远高于一个塑料袋加NFC标签的实际成本。这本质上就是通过技术手段锁定耗材消费,赚后续的钱。
技术人的本能:这能破解吗?
我本职是做技术相关工作的。看到NFC锁定这个机制,第一反应就是——这东西应该不难绕过。
研究了一下,发现确实如此:
- 小佩用的是MIFARE Classic类型的NFC标签,这是一种非常常见的NFC标准
- 有一个叫nfc-mfclassic的开源工具,可以读取和写入这类标签的数据
- 只需要用读卡器把原装垃圾盒的NFC数据读出来,写到一个几块钱的空白NFC标签上,贴到垃圾盒上,并更换便宜的垃圾袋,就能完美替代
整个过程用到的技术全是公开的,工具是开源的,标签是通用的,没有任何专利壁垒。
我自己试了,完全可行。用6.9元的成本,替代了官方几十块的垃圾盒。猫厕所正常运行,毫无区别。
在小红书分享:想帮其他猫友省点钱
方法验证成功后,我觉得这个信息对其他小佩用户有价值——毕竟养猫的人谁不想省点耗材钱?
2025年4月17日,我在小红书发布了第一篇笔记:
《小佩Ultra垃圾盒平替攻略|破解NFC解锁》
笔记内容很简单:说明了垃圾盒NFC锁定的原理,以及如何用通用标签替代。考虑到资料手动发送,要耗费大量时间,我用了小红书自带的”付费自动发货”功能,完成自动发货,定价5元——用户支付后,平台自动发送完整操作指南。
需要强调几点:
- 我不卖任何产品。 所有材料(NFC标签、读卡器)消费者自行在电商平台购买。
- 我不做引流。 笔记没有导向任何外部店铺或微信。
- 5块钱是知识付费,不是商品交易。 类似于你买一份教程。
- 总收入不到100块。 从发布到被封号,一共就赚了这么点。
小佩投诉,小红书下架——第一轮
笔记发出不到两周,2025年4月30日,我收到了小红书的通知:
你的笔记因被投诉涉嫌侵害他人专利、商标等合法权利,已被下架。
投诉方:小佩网络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。
我当即申诉,提交了详细的说明:
-
关于专利:小佩提交的专利号202323604577.7,我查了专利内容,保护范围是”摄像装置设于便仓进出口旁侧”——这是一个摄像头结构的外观专利,和垃圾盒、NFC技术完全无关。用这个专利来投诉我的垃圾盒替换方案,就像用”汽车外形专利”来投诉别人换轮胎。
-
关于商标:我在标题里写”小佩Ultra”,是为了说明这个攻略适配哪款产品。就像淘宝上无数第三方配件写”适用于iPhone""适用于大疆”一样,这是描述性的合理使用,不是商标侵权。
-
关于技术:NFC标签的读写是完全公开的技术,开源工具随处可下载,不涉及任何技术秘密。
小红书的回复让我哭笑不得: 要求我提供”商标授权、专利授权”材料,否则无法通过申诉。
我一个消费者,分享了个省钱方法,你要我去找小佩开一张”授权书”说允许我分享?这逻辑本身就荒谬。
我调整内容再发——第二轮投诉,直接封号
第一篇被下架后,我反思了一下,把笔记里涉及商标的内容做了调整,在5月5日和5月14日先后发了两篇新笔记:
- 《小佩Ultra垃圾盒平替攻略|6.9元搞定替换》
- 《Ultra标签替换装》
果不其然,小佩再次投诉。
但这一次,小红书不仅下架了笔记,直接封禁了我的整个账号。
一个用了4年、发了113篇笔记的账号,因为3篇关于猫砂盆垃圾盒的内容,永久封禁。其他110篇记录生活、分享技术的笔记,全部灰飞烟灭。
最让我愤怒的不是封号,而是小红书的处理方式
封号我可以接受讨论——如果经过合法程序认定我确实侵权了,那我认。
但问题是,小红书根本没有走完法定程序。
后续我仔细翻阅了相关法律法规,发现根据《电子商务法》第42-43条,完整的流程应该是:
小佩投诉 → 小红书下架并通知我 → 我提交不侵权声明→ 小红书转送给小佩 → 小佩15天内决定是否起诉→ 不起诉则恢复内容整个机制的核心在于**“转送”**这一步——平台不是裁判,不能自己判定用户侵不侵权,它的义务是把双方的材料互相转送,让投诉方和被投诉方有机会对抗。如果投诉方15天内不去法院起诉,说明它自己也没有足够信心,平台就应该恢复内容。
然而,小红书自始至终没有把我的申诉材料转送给小佩。
这不是我的推测。在后来的一审庭审中,法官明确询问了被告方律师这个问题,被告自认”未曾转送”。
也就是说:
- 小佩投诉了 ✓
- 小红书通知了我 ✓
- 我提交了不侵权声明和证据 ✓
- 小红书把我的声明转送给小佩 ✗
- 等待15天看小佩是否起诉 ✗
- 小红书直接自行判定我”侵权”并封号 ✓
法律规定的程序,小红书跳过了最关键的两步。
对比实验:同样的内容,抖音和视频号毫发无损
为了验证是不是我的内容真的有问题,我把完全相同的内容发在了抖音和微信视频号上。
结果:至今没有收到任何投诉、下架或限制通知。
在抖音上,我甚至在视频下方挂了链接,引导到飞书文档(免费的),方便观众查看详细教程。一切正常。
同样的内容,在别的平台安然无恙,只有小红书直接封号。这说明什么?说明问题不在内容本身,而在于小红书的处理方式。
最后一根稻草
在经历了反复申诉、反复被驳回、始终得到模板式回复之后,我做出了一个决定:
起诉。
不是冲动。我花了几周时间研究法律条文,咨询了解法律程序,评估了胜算和成本。
我知道,一个普通人起诉一家互联网大厂,对方有专业律所(上海中联律师事务所,专业律师出庭),我一个人应诉。力量悬殊是客观事实。
但我认为,法律就是用来解决这种力量不对等的问题的。《电子商务法》第43条的立法目的,就是为了防止平台和投诉方联手碾压普通用户。如果法律写了但没人用、用了但不管用,那法律就只是一纸空文。
2025年6月,我向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状。
下期预告
下一篇文章,我会讲讲一个零法律经验的技术人,是怎么从零开始准备一场民事诉讼的——起诉状怎么写?证据目录怎么编?代理意见怎么组织?庭审要准备什么?以及最重要的:AI在这个过程中到底帮了多少忙?
系列目录:
- (一)为什么起诉小红书?
- (二)事情的完整经过(本篇)
- (三)没有律师经验,我是怎么用AI打官司的
- (四)一审败诉:庭审现场踩了哪些坑
- (五)二审开庭实录(即将更新)
案号:(2025)沪0101民初22784号
二审开庭时间:2026年4月9日上午10<00>00>,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
文章分享
如果这篇文章对你有帮助,欢迎分享给更多人!












